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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賽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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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業界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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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在香港註冊的公司均可參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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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參與作品的創作或製作的單位,均須以公司名義參賽。角逐「優異新進企業嘉許獎」的新力軍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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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於2003年1月1日或以後在香港創立及註冊之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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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單位可提交最多三件參賽作品角逐每個比賽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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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件參賽作品可參加角逐多於一個合適的比賽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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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作品不能在2004年1月1日或以前曾公開發行或發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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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開界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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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香港永久居民均可參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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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參與作品的創作或製作的單位,均可以個人或隊伍名義參賽。角逐「優異學生表現嘉許獎」必須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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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教育機構之全日制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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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單位可提交最多三件參賽作品角逐每個比賽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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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件參賽作品可參加角逐多於一個合適的比賽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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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作品不能在2004年1月1日或以前曾公開發行或發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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