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私營企業(不包括上市公司、法定機構和接受公帑資助的非政府機構)如持有有效商業登記證,或由香港社會服務聯會就計劃簽發的「社會企業證明書」,在2020年1月1日前已經開業,並於提交申請時仍在與申請項目相關的行業有實質業務運作,即符合申請資格。
2020年5月18日上午9時起 至10月31日下午6時。(已截止申請)
每宗合資格的申請會按下列評審準則、個別情況予以評審和考慮:
申請企業選擇參考名單上的服務供應商與否,均不會影響其資助申請結果。
如項目原則上獲支持,資助金額可能會因應評審委員會通過審批的項目費用有所調整。一般而言,申請企業所獲得的資助額都是在市場合理價格範圍內,足夠落實較經濟實惠及可較快實行,而又能達到同樣效果的資訊科技方案。
在申請者糾正錯誤或提供所有必需的資料前,該不完整的申請將不獲處理。當申請者補交欠缺的資料或文件後,有關申請需重新排隊等候處理。
秘書處處理涉及由同一個系統整合服務供應商提供服務的資助申請每周最多100個。其餘的申請會順延至下一個星期處理。
為進一步支援企業在疫情期間開拓遙距業務,「遙距營商計劃」將推出下列優化措施:
請注意
透過此系統,可以:
1.撤回/接受/拒絕已提交之申請項目
2.查詢已提交之申請狀況
3.按秘書處要求上載補充文件
4.預約簽署資助協議
重要提示香港生產力促進局(「生產力局」)擔任政府最近推出的「遙距營商計劃」(「本計劃」)之秘書處;所有有關本計劃的資料及申請詳情將以生產力局於其官方網站上載的公布為準。生產力局特此聲明及澄清,未曾委托或授權任何人士、公司或機構使用生產力局的名義或標誌以進行有關協助或處理申請本計劃之任何服務。 生產力局謹此呼籲公眾人士提高警惕,慎防被誤導。如有任何懷疑,可電郵 dbiz@hkpc.org 或致電 2788 5070向本計劃之秘書處查詢。 請注意:如發現任何人士、公司或機構未經生產力局的同意或授權使用生產力局的名義或標誌以宣傳及推廣其自身業務,我們保留對該等相關人士、公司或機構的法律追究權利。 參與「遙距營商計劃」的企業及服務供應商,須遵守《防止賄賂條例》(第201章)及《競爭條例》(第619章)的規定。 申請者漏報或誤報任何資料,或會導致申請被拒、獲批申請被撤銷,以及部分或全部已發放資助被收回。任何人以欺騙手段在遙距營商計劃下取得或協助他人取得財物/金錢利益,均屬違法行為,可遭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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