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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基金」推出全新「標準項目」 即日起接受申請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發佈了《禁止洋垃圾入境推進固體廢物進口管理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調整內地對回收物進口的政策,拒收高污染的固體廢物,將廢塑料、未經分揀廢紙、廢紡織原料、釩渣等24類固體廢物逐步禁止進口。政府關注新政策預計對本港回收業的影響,尤其是處理本地廢塑料和廢紙的回收商。

為協助回收業界面對此新挑戰,「回收基金」已預留2,000萬元,推出全新「標準項目」計劃,即日起接受申請,協助提升業界處理本地廢塑料的能力,以符合有關內地的進口要求,將廢塑料製成塑膠產品的原材料。申請者可透過簡便的申請程序購置多類相關設備,包括塑料分揀機、塑膠樽標籤和樽蓋去除機、清洗機、烘乾機和造膠粒機。此計劃的每項申請資助上限最高可達100萬元。

為了提供適時及到位的支援,申請人可將項目的起始日期設於向回收基金秘書處遞交申請表後翌日,即申請人可於回收基金諮詢委員會審批項目之前,展開購置有關機器,項目最終必須獲得回收基金諮詢委員會核准。

此外,「回收基金」較早前已預留5,000萬元,推出鼓勵回收商採用回收壓縮車的計劃,鼓勵本港業界利用回收壓縮車提高運輸廢塑料和廢紙的運作效率,從而減輕收集和運輸回收物的成本。這個計劃亦會在即日起開始接受申請。

過往,香港回收的廢紙經過初步處理後大多出口往內地,因此,有關的回收基金申請項目或未能符合減少堆填區壓力的條件,只有少數項目獲基金的支持。為應對內地新政策的挑戰,廢紙回收商可以利用「回收基金」已設有的標準項目,申請資助購買處理本地廢紙的機械,如:運輸帶、碎紙機、鏟車和打扎機等,提升營運效率和回收質量,確保繼續出口往內地及其他海外市場,以避免棄置堆填區。回收基金諮詢委員會鼓勵廢紙回收商申請「企業資助計劃」的資助,聘請額外人手,提升處理和分揀廢紙的能力,以應對新政策對進口廢紙的分揀要求。

因應內地的新政策,回收基金秘書處早前邀請了多個回收業界組織代表及回收基金諮詢委員會委員一同出席集思會,共同討論回收業界、政府及回收基金可作出的相應對策,以應對內地就進口回收物料的新政策。回收基金委員會經考慮實際情況和業界的意見,同意推出上述的新措施以支援業界提升作業能力。

香港特區政府於2015年10月推出總額10億元的「回收基金」,目的是透過提供資助提高本地回收業的整體作業能力、處理量、效率和技術,並且增加市場資訊,為再造產品開拓市場,從而減少在堆填區的廢物棄置量。

「回收基金」下設「企業資助計劃」及「行業支援計劃」,分別向合資格的企業及非分配利潤組織提供資助。其中,「企業資助計劃」特設「小型標準項目」,讓推行小型標準項目的中小企,可按照簡化的規則和程序,提交申請、報告成果和申請發放撥款。「回收基金」由香港生產力促進局(生產力局)擔任執行夥伴及秘書處。

「回收基金」全年均接受申請,最新一批的申請截止日期為本年11月30日。如欲查詢詳情,請瀏覽基金網頁:www.recyclingfund.hk;或與秘書處聯絡,電話:(852) 2788 5658,電郵:enquiry@recyclingfund.hk

新聞界如有其他垂詢,請致電(852) 2788 6158或電郵:chloechau@hkpc.org與生產力局周嘉琪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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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生產力促進局
業務發展及市務部總經理
胡敬雯
電話:(852) 2788 6168
傳真:(852) 2788 5056
電郵:mandywu@hkpc.org
網址:www.hkpc.org

二零一七年九月四日

 「回收基金」推出全新「標準項目」 即日起接受申請